6月13日,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作出苏苏张应急罚﹝2022﹞353号处罚决定书。信用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张家港市创佳机械有限公司未将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未按照规定对2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该公司生产车间北侧设置有一间喷漆室,但喷漆室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依据《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十七条,《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处罚款3.825万元的行政处罚。
张家港市创佳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2月21日,法定代表人龚平,住所张家港市乐余镇永利村1组。(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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