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方圆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坐落兴化市经济开发区昭阳私营经济城复兴路南侧、美好路西侧。2022年3月16日,环保部门对该公司现场查看发现,该公司消防水枪接口、消防栓箱、室外栓火栓、水泵接合器项目喷漆、刷漆工段发生挥发性有机废气,但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也未依规则装置、运用挥发性有机废气管理设备。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上月下旬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发行政处分决定书﹕泰环罚字〔2022〕3-93
1、责令改正“发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未依规则装置、运用污染防治设备”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 发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出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许设备中进行,并依规则装置、运用污染防治设备;无法密闭的,应当采纳必定的办法削减废气排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违背本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发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出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许设备中进行,未依规则装置、运用污染防治设备,或许未采纳削减废气排放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