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16日讯 近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发布青岛中海能重工配备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年12月23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执法人员对青岛中海能重工配备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查看,该公司新建一个喷漆房未经生态环境部分同意私行投入生产,喷漆过程中发生有机废气,配套装置有污染防治设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设项目管理类)序号8的规则,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对青岛中海能重工配备有限公司处以罚款400000元。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揭露前,青岛中海能重工配备有限公司未实行。